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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2025-10-31 23:15:59 字号:

10月31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旷志军出席。

会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符合党和国家的法治精神、符合新形势下法治需求、具有衡山特色,对深入推进法治衡山建设起到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坚持高点站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将依法治理与文明实践、法治创建、乡村振兴有机融合,为谱写法治衡山建设现代化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好人大监督的重要职能作用,推动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全面有效实施。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法规落地执行。要强化统筹协调,注重形成合力,争取在本次执法检查中出亮点、出经验、出典型,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展现衡山担当。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旷立伟、赵晓阳、符洪钧、陈燕春、罗光辉出席会议,县领导谭斌、龙波、周湘宁、周龙、伍多益列席会议。

来源:衡山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何思霞 刘星语

编辑:戴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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