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烟花爆竹进入销售、燃放高峰期。为切实防范安全事故,4月3日,县应急管理局开展清明节前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对县城各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详细检查,重点检查了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是否按照经营许可范围经营;产品进货渠道、存储和销售等是否合法合规;用火用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醒目位置是否张贴“禁止烟火”等安全标识;店内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
同时,执法人员还向经营户宣传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杜绝违规经营行为,并倡导经营户在售卖时提醒消费者安全燃放。
“清明节来临之际,我们倡导广大市民文明祭祖,如确需购买要烟花爆竹的,也要选择合法合规的销售门店购买产品,了解产品的燃放性能,并严格按照产品说明安全燃放,做到人离火灭,防止灰烬复燃或引发火灾。”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潘勇表示。
来源:衡山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记者:胡程远 谢芳
编辑:刘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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