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不仅危害个人生命安全,更严重威胁公共安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近日,衡山县就发生了一起女子酒驾发生事故后,拒不配合交警执法的事件。
据了解,1月11日晚23点55分许,一辆油罐车沿107国道正常行驶至九龙村路段一处弯道时,对向车道一辆五菱宏光面包车开着远光灯跨线拐弯,油罐车避让不及,发生了碰撞。事故发生后,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我们到达现场后,发现面包车驾车女子走路不稳,身上还有明显的酒精味。在看到我们拿出酒精检测棒之后,她神情非常紧张,在原地不停地踱步,还表现出不配合的态度。”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唐梓雄告诉记者。
所幸油罐车在第一时间进行避让,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民警随后要求面包车驾车女子进行酒精检测,在多次呼气式酒精测试过程中,测试均因她的不配合而中断。民警多次警告无效后,决定对其采取强制带离措施,以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在此过程中,该女子依旧多次强烈不配合,严重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经鉴定,面包车驾车女子被送检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1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衡山交警温馨提醒广大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醉驾既是违法也是犯罪行为,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为了自己和家人,也为了他人的家庭幸福,请安全行车、拒绝酒驾!
来源: 衡山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赵诗 向微 通讯员:赵雪军
编辑:戴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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