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旷志军出席。
会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4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会议指出,要强化收入精细化管理,细化财政预算编制,严控非必要支出,全面梳理应收款项,确保“应收尽收、精打细算”;要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补齐基层运转经费短板;要加快隐性债务化解制度升级,探索多元化化解路径,筑牢债务风险防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美丽乡村(和美湘村)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锚定特色产业,聚焦人才培育,做优农村电商,推动特色产业、人才队伍、农村电商与美丽乡村(和美湘村)建设深度融合,为全县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压紧压实各单位、各乡镇的监管责任,全面细致抓好生态环保各项工作,不断加强问题整改及督查,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排除隐患,切实保障全县生态环境安全。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衡山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旷立伟、赵晓阳、符洪钧、陈燕春、罗光辉出席会议。县领导涂闻卿、唐自立、伍多益列席会议。
来源: 衡山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记者:胡程远 文雅婷
编辑: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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