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号,副县长陈昌义率县林业局、应急管理局、森林公安局的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及打击违规野外用火专项行动。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全县各乡镇,查看森林防火器材库,详细了解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并向12个乡镇通报了近期发生的森林火情。
督查期间,现场查处多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永和乡金冲村李XX在林区边沿空地烧垃圾、白果镇棠兴村越进组陈XX放羊时烧稻草,责令当事人将火熄灭,并进行批评教育;店门镇店门社区光明组陈XX在林区边沿菜地多处烧杂草,责令当事人将火熄灭,并进行行政罚款处理。
督查组指出,近期衡山天气晴朗干燥,气温回升,森林火险指数升高,正处于森林防灭火特护期,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严格实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认真组织做好森林防火日常巡查工作,防止巡而不管、查而不罚;要严格管控火源,盯住重点人群,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确保一有险情第一时间到达火场对初发火进行有效扑救,确保林火“打早、打小、打了”,强力推动全县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据了解,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火工作手册》规定:森林防火期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
作者:王坚 谭梓祥 黄笑萱 苏海宁
编辑:redcloud
本文链接:http://wap.hengshannews.com/content/2021/01/19/10901585.html